為公考上岸
(資料圖)
在健身房瘋狂訓練
致橫紋肌溶解
健身房要承擔責任嗎?
案情回顧
2023年4月,小易花5000余元向某健身房購買了私教課程,健身房承諾一個月瘦20斤。
當日晚上,教練對小易訓練了杠鈴硬拉4組,抱球砸地4個來回,上臺階4組。次日,小易被安排實際訓練啞鈴羅馬硬拉、抱球砸地、搬輪胎。第三日,小易的訓練項目為坐姿夾胸、坐姿高位下拉、坐姿劃船、抱球砸地邊跑、內六角。
第三日晚,小易無法行動并緊急送往醫院搶救。
經診斷,小易是因健身負重頻繁造成橫紋肌溶解,并引發了急性腎損傷,肝功能、心力衰竭以及心肌損害。
為此,小易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健身房支付治療費用、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后期復查費、律師代理費共計36315元。
法院審理
吉安縣人民法院經認真分析案情,并通過向專業醫生咨詢后,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
小易認為
因自己面臨公務員體檢,自身過胖,希望能夠短時間內達到瘦身效果以便通過體檢。其進入ICU住院治療后,雖成功上岸,但治療費用較高,故他認為健身房作為專業的健身機構,在出售私教課程前后沒有對其身體狀況進行全面科學的綜合評估,應承擔全部責任。
健身房則認為
其教練是有資格證書的。小易的課程共三天,每天一個小時,訓練強度和難度都不大,小易自己也應承擔責任。
經法官調查了解后
確認雙方對于解除合同無異議
但對于賠償標準、數額存在爭議
法院認為
健身房作為專業健身機構,在健身前應對健身者的身體狀況進行評估,貿然安排原告進行與其體能、健康條件不匹配訓練,致使小易鍛煉不當而身體出現異常,應負有一定責任。小易作為一名成年人,應對自身身體狀況進行準確考量,不顧自身身體承受能力,選擇參與一個月減肥20斤的魔鬼式專項訓練,對存在的風險也應承擔一定責任。該案如能促成雙方調解,既能讓小易安心入職,彌補其住院治療損失,也能讓健身房早日恢復經營,減小負面影響。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健身房向小易支付未消費完的私教課費用、醫療費用合計31000元。
法官說法
近年來,因健身受傷引發的侵權糾紛屢見不鮮,無論是健身機構,還是消費者都應格外注意。
成年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身身體健康狀況應具備合理認知,牢記各類不同健身場所的注意提示,對自身健康負責,盡可能預防潛在運動風險。尤其在具有對抗性的健身項目中,要仔細審查健身機構有無開展此項健身活動的資質,同時在活動過程中,嚴格遵守教練的指導意見,做好自身防護。
經營各類體育健身場館的“館主”也應盡力為消費者營造良好、安全的健身環境,確保經營、管理場所配套服務設施的安全性以及教練人員的資質合規,做好相應的運動風險規避措施,從而有效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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