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嚴格說來,工程師證都是考評出來的,沒有純粹的考,也沒有純粹的評,達到條件后,單位根據工作經歷,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貢獻等推薦,參加培訓或直接考試取得。
2、 2、很多地方都可以申請報考工程師,基本條件是一樣的,但不同的地方評審頒發,作用就有限。
3、比如縣級勞動局、發改委、職改委等可以評審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但縣級勞動局、發改委、職改委等評審的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只在本縣范圍有用;又比如省市級企業、鄉企局等都可以評審技術員、工程師等,但這些職稱只是在相應的范圍有用,其它地方可以不承認。
4、 3、一般說來,國家和省部級勞動局、人事局、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部、行業技術指導中心等評審的職稱才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含金量也高得多,可以全國通用。
5、 4、職稱只是一個證件,有沒有水平還要經過實踐的檢驗,用不用你,聘不聘你還要由用人單位決定,要單位承認聘用,才能從事相應的工作,享受相應的待遇。
6、 工程師職稱評定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7、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8、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9、 (4)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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