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甌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對規范農村建房的規劃和用地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堅持用地規劃引領。加快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強化規劃管控,科學安排農村宅基地布局。堅持先規劃后建設,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或村莊規劃的,不得批準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
《通知》明確,市政府統籌解決農村村民建房涉及補充耕地。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涉及占用耕地的,可以使用儲備補充耕地指標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或者由鄉(鎮)政府組織實施土地整治項目補充占用的耕地,不得收取耕地開墾費。
《通知》要求,引導村民住宅在規劃布局的宅基地區域內建設。城鎮開發邊界內,以及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一宅”的村莊,可通過建設“農民公寓”“村民住宅小區”,保障村民實現住有所居。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宅基地用地需求,明確申請審查程序,完善審核批準環節,規范鄉(鎮)審批工作,強化部門信息共享互通,接受社會監督。宅基地用地保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輕重緩急確定分配時序。
《通知》強調,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格制止耕地“非農化”和亂占耕地建房,實行“一戶一宅”,堅持農地農用,嚴守耕地紅線;加強日常監管和批后監管,建立健全網格化、片區化、責任化巡查機制。各鄉(鎮)、市直有關單位要將衛片執法監管發現問題整改、農村建房安全管理、“兩違”綜合治理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嚴控新增“兩違”;市政府對違法問題嚴重、整改工作不力的鄉(鎮)政府,按照程序嚴肅約談、追責。【海峽資源報 黃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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