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領導,不斷增強干部依法行政意識
2016年,我局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多次在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議上部署《綱要》貫徹落實工作。由法制科牽頭多次召集各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共同討論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同時,以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統領法治建設工作,增強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堅持把領導帶頭學習法律、帶頭敬畏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作為強化法治思維的關鍵,建立健全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把憲法法律法規列入黨組中心組學習任務,確保領導干部集中學法次數每年不少于兩次,不斷強化規則意識和程序意識,養成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習慣和思維,切實提高領導班子依法決策、依法管理水平。并常態化推進全局機關干部學法用法,不斷提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不斷推進部門法制力量建設。
(二)強化責任,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我局對各項工作任務進行分解,明確時間進度安排,并把抓落實作為檢驗領導干部政治上過硬不過硬、能力強不強、精神狀態好不好、工作作風實不實的重要標準,將法治建設工作的落實情況列為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建立依法行政考察考評機制,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班子、年度考核考評、干部選拔任用等重要內容,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將及時約談、及時改正、及時處理。
(三)注重宣傳,積極營造依法監管的良好氛圍
我局站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落實監管責任的高度,深化對宣傳貫徹實施《綱要》重要意義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七五普法規劃”,緊密結合飲食健康安全和合理用藥知識的普及,深化“法律六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以“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12331宣傳日、“食品安全宣傳周”、“全國食藥監管隨手拍行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活動為載體,通過上街現場咨詢、發放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問答、宣傳冊、開辟專欄專板、舉辦知識講座等方式,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把法治建設宣傳融入監管和服務全過程,確保宣傳工作常態化。建立法制宣傳與輿情監測的聯動機制,及時抓住與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相關的輿論熱點問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
二、健全決策機制,提高決策質量,切實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決策程序
我局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建設,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凡涉及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重大事項,凡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凡關系行政相對人重大權益的事項,在重大決策作出前,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認真組織論證;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認真組織有關專家論證、技術咨詢和評估;未經風險評估的,不得作出決策,凡是重大決策經由局法制科進行合法性審查。
(二)建立決策管理制度
我局建立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對重大決策事項,組織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風險評估充分考慮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對重大決策可能引起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判斷,確定風險等級和相應的處置方案。建立決策跟蹤反饋制度。重大決策實施滿一年后,通過檢查、調查、評估等方式了解實施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并報上一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備案,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報局黨組研究解決。建立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對嚴重違反決策程序、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落實法律顧問制度
我局高度重視抓好法律顧問制度的落實,結合部門實際,制定《法律顧問工作制度》,明確了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工作范圍及服務方式、管理模式等。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聘請了一名具有一定專業影響力,法律知識扎實,資歷較深的金牌律師為局法律顧問。同時,堅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風險和事中法律控制為主,事后法律補救為輔,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依法行政中發揮重要作用。
三、推動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6年,我局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行政審批網上運行,加強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推動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提升行政審批效能,努力建設法治政府。目前,我局保留行政權力123項,其中行政審批事項5項,并通過市審改辦統一向社會公布。通過開展權力清單的清理工作,進一步完善了監管制度,健全了崗位責任制,落實了責任主體,有效防止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同時,做好我局公共服務事項的清理調整工作,保留的公共服務事項7項。
(一)注重簡政放權,提高行政效能
2015年以來,我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進行清理規范,做到能下放的一律下放,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項,下放公共服務事項3項。并加強對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的監管,下發《關于落實簡政放權推進職權下放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下放事項,要求各縣(市、區)局主動做好銜接并納入行政權力清單,市局有關科室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做好上下對接工作,確保行政權力下放銜接有序、規范運行,有效實施,推進權力清單制度的有效落實。同時,對增加企業和公民負擔的證照進行清理規范。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探索目錄化、編碼化管理,全面推行一個窗口辦理、并聯辦理、限時辦理、規范辦理、透明辦理、網上辦理,提高行政效能,激發社會活力。
(二)規范辦理事項,優化行政服務
我局保留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服務。同時,積極主動與市審改辦、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及時將省下放委托審批事項進駐我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及時修改完善申報材料清單,制作標準化告知單,規范行政許可及公共服務事項運行流程圖;健全完善窗口制度機制,完善即辦制度,推行“馬上就辦”“一次告知”“一表申報、一口受理”、全程網上運轉等便利服務措施,著力提升辦事效能,有效服務企業、方便群眾。確保行政權力下放銜接有序、規范運行,有效實施,推進權力清單制度的有效落實。 2016年,共受理各類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1236件,辦結1122件。其中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受理917件,辦結816件;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受理8件,辦結8件;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核發受理28件,辦結27件;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變更受理22件,辦結22件;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受理16件,辦結16件;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受理1件,辦結1件;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體外診斷試劑批發)受理26件,辦結26件;藥品零售經營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證書核發受理206件,辦結194件;藥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備案受理4件,辦結4件;藥品生產企業委托檢驗備案受理3件,辦結3件;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受理2件,辦結2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受理3件,辦結3件。
(三)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率
我局注重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率,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使市場和社會既充滿活力又規范有序。一是運用“互聯網+監管”的思維,不斷鞏固和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奮力打造“智慧監管”。對藥械電子監管系統進行擴容升級,提高系統的實用性,監管覆蓋面接近100%,實現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購、銷、存等情況的實時監控。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建設,致力于實現所有食品“來源可查、過程可控、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追溯目標。目前,列入市級平臺的首批212家試點單位中,數據監控已接入182家,視頻監控已接入86家;各縣級局基本建成分平臺,并實現與市級平臺對接。此項工作,得到省市領導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廣。今年來,還探索重點品種全程追溯,選取食用植物油、白酒食品生產企業為試點,開展追溯管理體系示范創建工作,為全面推廣積累可復制經驗;探索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的網絡直報。依托“智慧監管”系統,建立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監管模塊,在市區22個農貿市場建立統一的快速檢測室,檢測數據實時上傳監管平臺。通過共享監測數據,組織風險研判,及時掌握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積極推進食品藥品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貫徹落實“分類管理辦法”,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主體實行等級評定,明確信用分級標準、評定辦法、監管措施,實施動態量化監管。
四、嚴格公正執法,規范權力運行,切實保證行政執法依法、規范、公平、公正
(一)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1、扎實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監督并推進《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及《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法規法規和規章的有效實施,建立案件核審制度,確保辦案依法、公平、公正。同時,開展2016年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規范化情況,對薌城區局及芝山市場監管所、漳浦縣局及赤土市場監管所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指導抓好整改工作。對各縣(市、區)局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備案案卷進行抽查評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評查情況及時通報,確保行政執法案卷質量。
2、依法認真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嚴格按照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和流程辦理復議案件,注重抓好案件研究、督查督辦、證據調查核實、審核把關等環節,著力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監督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特殊作用。針對食品安全領域職業打假人行政復議陡增,我科堅持依法依規,科學有效應對,采取事前預防、事中嚴辦、事后指導的措施,妥善解決了行政爭議。今年來,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2起,辦結20起,繼續保持無出現因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而提起行政訴訟的良好記錄。(堅持依法辦理,不偏不倚,不袒護基層單位及企業,也不讓職業打假人輕松得到好處。)
3、嚴格案件核審工作。在執法支隊提出行政處罰建議之后就進行案件法制核審,共核審案件11件,及時發現和糾正一些存在問題,強化了執法監督,促進辦案效率和質量的提高。
4、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制定并印發《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在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同時,編制《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制定《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明確抽查項目、對象、主體、內容和方式,并劃清市縣兩級抽查范圍,指導縣(市、區)局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確保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一單兩庫一細則”已按要求及時報送市審改辦。日前,正匯總今年6月份以來飛行檢查情況(視同雙隨機抽查),交由公辦室在局門戶網站上公示。
(二)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平
我局嚴格執行省局制定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處罰信息在局政務網站向社會公示。建立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全過程記錄制度,充分利用現場記錄設備等技術手段,逐步實現行政執法全過程有據可查。今年,我局還在全省率先開發運用智慧監管儀,將“四品一械”日常監管內容標準化、模塊化,植入到智慧監管儀之中,并在全市配發250臺。基層干部運用監管儀,可以快速熟知不同業態的監管內容和要求,完成日常巡查工作和檢查數據標準化錄入,檢查數據可實時傳送到“智慧監管”平臺,促進執法便捷化、規范化。
(三)分解行政權力,落實執法責任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部門“三定”,并對照權力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對我局主要職責進一步細化,分清事項類型,明確責任科室,確定追責情形。同時,根據“三定”厘清部門交叉事項的牽頭部門責任和配合部門責任,通過權責清單的清理,確定本單位權責事項共184項,將法定職權分解到具體執法科室和執法崗位,明確了各自的行政執法責任。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夠健全完善。隨著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職能的增加,雖然食品藥品法律法規修訂更新的速度正在加快,但一些法律缺陷所導致的執法難題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的某些領域存在法律空白,如針對化妝品、保健品的許可及處罰缺乏法律規制,不利于管理與執法。
(二)法制隊伍力量薄弱。2014年之前,我局沒有設立法制科,局的法制工作由設在辦公室。2014年7月機構改革后,我局單獨設立法制科(包含審核審批科),目前,法制科人員只有2人,均非法律專業人員,尚無專職法律顧問,面對量大的法務和審改工作,顯得人員不夠,力量不足。在日常法制工作方面,還是忙于應付多,缺乏系統性和針對性調查研究,特別是對涉及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重大的前瞻性問題研究不夠及時,不夠深入。
六、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的重大決策和部署,以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為統領,完善食品藥品監管法律體系,穩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執法監督機制,加強系統法制建設。
(一)抓好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1、認真貫徹實施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出臺后,突出抓好宣傳貫徹,重點建立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監管的長效機制。
2、開展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管情況調研,為修訂《福建省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辦法》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3、嚴格執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按照《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把握好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幅度,促進行政執法公平公正,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
4、嚴格執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確保辦案程序規范、合法。建立健全案件核審制度,在執法機構內部設置審核人員,強化案件內審,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再由法制部門審核,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二)穩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規范行政審批工作。規范辦事指南,全面清理精簡辦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及相關證照所需申報材料,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促進行政審批清單化、標準化、規范化。制定和完善審查工作細則,明確各個審查環節的廉政防控點。
2、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制度,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規規章,適時進行調整,實行動態管理。
3、強化對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確保下放項目銜接順暢,規范運行,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1、開展執法監督檢查。認真執行《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行政執法監督辦法》,自覺維護法律權威,切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強化層級監督,開展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檢查,重點抽查執法是否嚴格、是否規范、是否公正、是否到位;開展同級監督,對自身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進行自查,探索建立行政執法行為內部通報機制。重點對各縣(市)區食品案件辦理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2、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組織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總結推廣基層法律文書制作的好經驗、好典型,促進執法行為、執法程序、文書制作、制度建設、案卷管理等方面更加規范。
3、規范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活動。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工作的監督和解決行政爭議作用,依法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積極穩妥應對行政應訴。對復議和訴訟中發現的執法典型、共性問題提出改進建議,規范行政行為。加強對基層執法的監督和指導,嚴肅辦理舉報投訴案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確保不失職、不瀆職,努力減少行政復議的發生。
4、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日前,國務院、省政府先后召開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此項工作要全面鋪開,2017年覆蓋率要達到100%。近日,省局林鳳祥局長對近期工作提出要求,也將“雙隨機”列為日常監管的核心,要求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省局將開發隨機抽查軟件,供業務部門使用。
(四)加強系統法制建設
1、著力推進全市食品藥品監管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貫徹實施法治政府建設綱要(2015-2020)和國家總局法治政府建設意見,落實全省系統《依法行政公開公平公正規定》,引導全系統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2、加強案例指導。及時對辦結的典型行政執法案件進行收集、分類、分析,重點加強食品安全執法案件的評析,形成本系統的指導案例,作為規范行政執法的參考。
3、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搭建法制工作人員交流平臺,以法制建設研討、行政復議應訴案例研討交流為重點,促進各地開展法制工作經驗交流。根據省局和市普法辦的部署,研究制定系統“七五”普法計劃;繼續做好《食品安全法》和配套法規規章的宣貫工作,認真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積極營造學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4、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政策研究。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發現、研究和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真正弄清影響和制約本地區食品藥品監管科學發展的問題所在,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和建議,為監督和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漳州市食藥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