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漳州市醫保中心收到了司法機關返還的被騙取醫保基金27萬余元,標志該局落實“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取得了實質性成效。
2013年8月,漳州市醫保中心在工作中發現某民營醫院采取偽造材料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支出,數額巨大已涉嫌犯罪,經漳州市人社局研究后,按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310號)和上級有關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要求,該局將案件及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經公安、檢察、法院的偵查、起訴、審理,人民法院判決該醫院一名工作人員犯詐騙罪,并判決已暫扣的贓款27萬余元返還漳州市醫保中心,2016年9月27日,漳州市醫保中心收到了辦案機關全額返還的被騙醫保基金。
該案件的辦理,是漳州市人社局落實“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取得的實質性成效,通過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密切配合,有力打擊了騙取醫保基金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了基金的安全完整。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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