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委認真貫徹落實《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2016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的通知》(南政辦〔2016〕27號)和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2016年市直部門依法行政績效考評標準的通知》(南政法[2016]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的行政許可等工作實際,嚴格依法行政,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現根據市政府辦《關于報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委2016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機關工作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
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頒布以來,我委領導高度重視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機關工作,始終把依法行政作為委里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擺上議事日程。委領導班子不定期召開依法行政工作專題會議,專題研究解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問題,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真正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經班子研究決定,成立“七五”普法暨法治機關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將我市發改系統“七五”普法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相結合,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快推進法治機關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由市發改委主任擔任,副主任由委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各科室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政策法規科,具體負責“七五”普法暨法治機關建設的日常工作。
二、機制保障
依法行政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極強的工作,為保證能真正落實依法行政,我委在加強自身意識的同時,更加注重專業化法制化建設。根據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需要,我委年初繼續聘請武夷律師事務所律師作為我委的常年法律顧問,專門負責我委涉及法律法規等工作,特別是對日常工作中一些涉及審批的文件合法性進行審查,對取消、下放審批權限等文件是否合法等進行法律方面的把關。從而保證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不出錯,取消下放審批事項不違法,變事后整改為事前把關,減少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可能。我科認真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并請律師進行把關,對信息公開申請逐一進行了答復。
三、健全制度
一是在強化依法行政的同時,我委還重視平時的法律法規學習制度等建設,經常定期不定期組織收看廉政片,以及組織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講座。通過正反兩面教育的辦法使全委干部能更加深刻認識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從而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對重點科室還有針對性地為了提高行政人員的業務水平、執法能力,積極組織行政人員參加各類培訓學習。
二是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做法,建立實施全市行政復議違法案件通報制度。對于經我委受理、審查并依法作出撤銷或確認違法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案件,我委在全市發展改革系統通報,通報下發至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以及本委各科室。被通報的發展改革部門要參照發改辦法規〔2015〕2008號文要求,做好排查糾正工作,并在通報之日起60日內將情況報送我委投資審核審批科。今年下半年開始,根據省上要求,對我委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實行公示制度,在作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后7個工作日內在市發改委門戶網站予以公示。
四、能力培養
為改變我委執法人員短缺、執法力量不足的困局,我委積極組織委內和各縣(市、區)發改局參加省上發改系統專業執法考試,2016年我市共74人參加發改專業執法知識培訓和考試,我委共組織32人參加。
五、文件清理
我委繼續按照省發改委《關于做好建立清理和規范招標投標有關規定長效機制工作的通知》(閩發改投資[2015]494號)規定,對2015年上報我市發改部門清理保留的招標投標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再次梳理,對不符合上位法、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文件進行修改或者廢止。第一輪清理,我市共保留9件、修改3件、廢止10件、待落實2件、補充申報8件。經省發改委法規處組織專家評審和相關縣(市、區)發改局討論,第二輪清理我市再廢止3件,保留1件。
我委還配合市政府法制辦,完成我委起草的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規范運作
(一)全力推動投資體制改革
1、出臺投資審批流程改革實施方案。按照年初市委莊書記工作要求,牽頭起草《南平市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改革實施方案》,并經多次征集市直相關部門意見,經市委、市政府常務會討論通過。該方案從頂層設計上再造審批流程,將審批事項分類處理,打破串聯關系,消除前置制約,按審批階段分別由發改、國土、規劃、住建、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分別牽頭審批,按審批類別分為豁免、預審、審批,對豁免、預審類別的項目予以簡化審批手續,對部分原來分散在各部門的審批事項(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進行合并審查,各審批階段實行“一口對外收件,政府內部流轉”,各階段改“多頭專審”為“并聯審查”。 審批流程改革后預計單個項目從準備立項到辦理開工許可提速3個月以上。比如,審批速度方面,預計單個項目從準備立項到辦理開工許可提速3個月以上;中介服務方面,除環評報告書外,其他主要報告文本的編制將不超過40天,中介機構修改報告不超過10天,大幅降低整個項目審批過程中中介服務耽誤和滯阻的時間;業主辦件方面,由業主向多部門報件改為向5個窗口報件,切實減輕業主負擔。2016年7月,根據福建省發改委、經信委、省委編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投資項目審批(核準)有關事項的通知》(閩發改投資〔2016〕571號)要求,8個事項由項目申請報告核準(可研報告審批)階段完成改為開工前完成,進一步精簡項目核準(可研報告審批)申報材料,減輕項目業主負擔。
2、清理全市審批前置和中介服務。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委牽頭開展41個部門市本級前置審批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工作。2016年5月25日,我市印發《關于公布市級前置審批事項的通知》(南政綜〔2016〕93號)、《關于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南政綜〔2016〕94號),公布了市本級前置審批事項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并要求對目錄實行清單管理,清單以外不得增設任何前置事項或中介服務,清單事項調整必須經市政府同意。經清理,我市決定對清理出的市直22個部門的205個前置審批事項,保留168項,調整37項;決定對清理出的市直20個部門的129個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保留95項,調整34項。清理后,前置審批精簡率18%;中介服務精簡率26.3%。2016年8月13日,我市印發《關于調整規范9項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南政綜〔2016〕149號),對我市9項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調整規范。調整后,相關審批部門不得強制涉及事項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其它相關中介服務材料。
3、出臺隨機抽查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南政辦〔2015〕146號)的要求,我委領導班子會議專題進行研究部署,要求業務科室監督檢查事項進行梳理,并于2016年5月26日以《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隨機抽查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南發改〔2016〕49號)印發,詳細列明我委相關事中事后監管事項清單及抽查細則,具體包括抽查事項名稱、隨機抽查事項依據、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程序、檢查處理、責任科室等,實現方案、清單、細則一體化,并于2016年5月27日在市發改委互聯網網站公布我委監督檢查人員名單。目前,我委共6大抽查事項列入清單,涉及環環資科、農經科、基礎產業科、社會事業科、科技產業科、服務業科、體改科、投資審核審批科、經動科、重點辦等10個科室。
4、評審專家庫建立及維護。為廣泛吸納各領域專家參與我市建設項目的研究、咨詢、評審工作,推進我市投資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充分發揮專家在評審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已起草《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并征求各分管領導和科室意見。下階段,將開展各專業專家的征集工作。
(二)加強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建設
一是完成本部門與網上辦事大廳信息匹配。根據《關于做好省網事項匹配和信息核對工作的通知》(南政服〔2015〕42號)要求,我科室對入駐事項的審批時限、特殊環節設置、申請材料、表格模板和樣表、與本地系統匹配關系及網上申請方式等信息進行檢查,完成行政審批系統與省網的事項匹配和信息核對工作。
二是修改完善審批事項網上審批信息。為確保審批事項網上辦事大廳信息與文件信息一致,我科組織人員認真修改梳理審批事項,其中,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由原來的8個子項更改為3個子項(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公共服務事項由4項更改為3項,刪除“省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初審”公共服務事項;行政許可項目:“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由23個子項更改為17個子項;將公共服務事項:“國家鼓勵發展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初步審核”事項由審核轉報類調整為行政確認類。同時完成中心行政審批系統與省網事項的修改工作,確保行政審批系統與省網事項和梳理后的審批事項一致。
三是大力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重新清理入駐中心窗口的所有事項,根據“承諾辦結時限統一控制在法定時限的50%以內”要求,將“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骨干糧店與骨干糧食加工企業認定”、“ 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申領”、“ 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變更”4個事項承諾辦結時限更改為7個工作日,控制在法定辦結時限的50%以內。
四是規范授權負責制。根據市政府公布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南政綜〔2014〕196號、220號、224號)認真核對本委事項,按照中心管委會要求重新制作授權書,并根據具體授權情況,填寫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授權、入駐中心情況匯總表。進一步充分授權,將企業投資備案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登記事項、公開招標投標核準事項全部授權到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前臺辦理。
五是建立審批節點動態跟蹤。認真落實市行政服務中心優化后的并聯審批流程,積極推進建設項目審批“同步收件、同步審批、限時辦結、分別發證”的運作機制。及時填報《2015年計劃新開工重大項目審批進展情況進度表》,加強與其他審批窗口之間的溝通和協調,使項目立項、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規劃總平、林地審核、環評、消防驗收、施工許可等22個審批節點的辦理時限、審批流程形成動態跟蹤。
今年以來,我委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認真依法行政,確保了相關法律法規等的執行。
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