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長泰縣高度重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通過公辦衛生所建設、人才隊伍培訓、出臺政策保障等基礎,持續推進村居衛生機構提升工程,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下沉,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著力解決鄉村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加大公辦衛生所建設力度,優化村居衛生環境。從2017年開始,長泰縣分兩年度對全縣58家村級公辦衛生所進行標準化建設,按照“健全網絡、提高標準、完善功能、便民利民”的總體思路,聚焦村級衛生所標準低、功能少的問題,結合各地實際,以方便群眾、便于管理為選址原則,將新建或改擴建的村衛生所設置在村委會、農村幸福院、黨員活動室、文化活動室等村級公共服務設施相對集中的地方,先后投入1471萬元,實現行政村全覆蓋。同時,公辦村衛生所已全部開通醫保結算終端,納入醫保定點單位,享受與鄉鎮衛生院同等醫保報銷政策,一體化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實現公辦村衛生所一體化管理,即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建設、人員、業務、藥械、財務、信息化、績效考核等實行“七統一”規范管理,對人員經費、運行經費、藥品、耗材、醫事、藥事等進行核算。
加強人才隊伍培訓,提升醫療服務水平。長泰縣重點從人才招引和培訓方面著手,力爭軟硬件全面提升。一是加強基層醫療單位的人才招引,充實優化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隊伍。通過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醫生進村坐診的傳幫帶,直接提升鄉村醫生的服務能力。二是強化業務培訓,著力提升在崗鄉村醫生素質。發揮線上學習和線下培訓線結合,2019年利用醫師服務的醫師考核機會,組織縣總醫院、鄉鎮衛生院利用醫師服務對鄉村醫生進行手把手線上教學,通過醫師服務平臺實現對鄉村醫生培訓的全覆蓋。同時,縣衛健局每年定期組織全縣鄉村在總醫院舉辦集中培訓,由縣總醫院主任醫生高血壓、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及一些常見病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等內容進行授課,基層醫療衛生單位不定期組織鄉村醫生針對公衛、傳染性疾病以及多發病進行培訓。
出臺政策保障,確保鄉醫隊伍穩定。為更好夯實鄉村醫生隊伍,長泰縣在擇優聘用100個合格鄉醫充實到村級公辦衛生所隊伍的同時出臺縣政府出臺《關于長泰縣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的實施意見》(泰政綜[2017]54號),明確規定年滿六十周歲以上在崗或退崗的鄉村醫生,在鄉村醫生崗位上工作累計滿十五年以上的,在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由縣級財政按月發放不低于上一年度長泰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鄉村醫生生活補助,服務年限在15年以下的,根據發放標準按每少服務一年遞減10%給予發放;未滿5年的(不含5年)不予發放。符合條件的在崗在冊鄉村醫生,自愿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所在鄉鎮衛生院統一組織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確保鄉村醫生養老不愁。(葉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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