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區嚴控建設占用耕地

2018-07-12 10:13:27     來源:海峽風     編輯:bj001    

 泉州市泉港區近日出臺《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管考核等意見,以確保到2020年,全區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04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5.9556萬畝。
《實施意見》提出,強化土地規劃總體管控和用途管制。確保各類空間性規劃確定的近期建設用地面積不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總規模,推進“多規合一”,實現各類空間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的統一;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允許建設外,不得安排與生態保護無關的新增建設用地,現狀建設用地應逐步退出。嚴格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布局的約束,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城鄉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生態建設等相關規劃,推進空間性規劃“多規合一”過程中,應當與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充分銜接,原則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農田邊界;建立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監管系統,對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補劃等數量、質量、分布變化情況進行動態監管,實現永久基本農田變化信息的即時匯集和動態管理。
  《實施意見》要求,實行用地計劃差別化管理。實行用地計劃差別化管理和“有保有控”的用地政策,嚴控“兩高一資”和產能嚴重過剩項目用地;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批而未用土地、補充耕地任務完成情況掛鉤,在分解下達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時,對建設用地存量規模較大、利用粗放、補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區域,適當調減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實施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減量化管理方案,2015-2020年期間,全區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在2.6115萬畝以內;強化節約集約用地目標考核和約束,促進新增建設少占地,尤其是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讓永久基本農田;采取用地審批與存量土地盤活掛鉤、強化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推進閑置土地分類處置等措施,加大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力度,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引導產能過剩行業和“僵尸企業”用地退出、轉產和兼并重組。【海峽資源報 涂曉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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