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藥生產企業監管,保障農藥質量安全,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泉州市農業局關于做好2018年農藥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泉農綜〔2018〕61號)、《關于開展農藥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的補充通知》(泉農綜〔2018〕89號)要求,我局于7月初組織開展全市農藥生產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依據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福建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18年農藥、獸藥和肥料“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閩農綜明傳[2018]151號)。
二、抽查時間
2018年7月2-6日。
三、抽查內容
檢查農藥生產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是否取得農藥登記證;是否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否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各職能部門等;是否建立原材料進廠登記制度,如實記錄原材料的名稱,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編號、規格、數量,供貨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原材料進貨記錄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農藥出廠銷售制度,如實記錄農藥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和批號,產品質量檢驗信息,購貨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農藥出廠銷售記錄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農藥召回制度;是否建立農藥廢棄回收制度;是否存在偽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農藥登記證和農藥生產許可證等證可證明文件。
四、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工作由泉州市農業局農業檢驗檢測中心負責,“雙隨機”抽取在局政策法規科進行。工作人員采用EXCEL表格中的Randbetween隨機函數,從《泉州市農業局執法人員名錄庫-農藥生產企業分庫》中隨機抽取2名農藥生產領域執法人員;同時從我市《農藥生產企業名庫》中涉及農藥生產3個縣(市),每個縣(市)隨機抽取1家企業,結果如下:
1.執法人員:陳秋金、許梅燕。
2.市場主體:南安市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晉江市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永春縣元龍(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五、抽檢結果
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元龍(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現場檢查未發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