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市政府近日印發《廈門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項目策劃生成機制,提升項目策劃生成質量,提高策劃生成速度。
廈門市要求,強化項目策劃生成。對于劃撥用地項目,強化項目儲備,進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做深做細項目策劃生成階段“多評合一”工作,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國土資源部門、各區政府提前開展農用地轉用、征地拆遷等工作,將“生地”轉變為“熟地”。
經策劃生成的項目,在審批階段不允許擅自改變建設條件;對于公開出讓用地項目,強化土地出讓前指標控制,在用地出讓前,各職能部門須對涉及的城鄉規劃、生態環保、節能減排、水土保持、城市景觀等指標要求進行細化分解,并作為用地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公開出讓用地項目的“用地規劃許可”不再作為依申請事項,轉為將用地規劃許可指標作為土地出讓合同的附件核發給項目業主;帶方案出讓用地項目,在項目策劃生成階段由規劃部門完成并納入建設條件或出讓指標中,且規劃部門要明確項目工程規劃許可各項指標要求,作為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申請人憑土地出讓合同及地價款繳清證明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應當場核發?!緛碓矗褐袊匀毁Y源報 作者:齊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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