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平市審計局結合實際,修訂完善《漳平市審計局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管理實施細則》,促使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管理工作更加常態化、規范化。
一是權責分明,各司其職。由計算機輔助審計中心歸口管理,業務股室負責審計項目電子數據的采集、報送、整理、使用和相關安全保密工作。
二是集中整理,定期報送。業務股室按照“完整可用、連續有序”的原則,從被審計單位采集財務、業務和管理數據等有關電子數據和技術文檔,交由計算機輔助審計中心進行集中整理并按要求定期報送。
三是數據驗收,保密管理。業務股室、計算機輔助審中心對電子數據及相關文檔的完整性、可用性進行驗收,并填寫《電子數據驗收單》,驗收不合格時,由數據報送單位負責補充或重新采集;相關安全保密工作由計算機輔助審計中心輔助,每項數據都應標注密級并按照有關涉密信息管理的規定管理,接收、恢復、存儲電子數據的場所,實行人員出入審批登記制度。
四是依法管理,責任追究。對不按期報送電子數據或報送的電子數據質量不達標的、對電子數據分析以及對分析結果進行延伸落實過程中,因分析人員或延伸審計人員不負責任發生質量問題甚至泄密,造成影響的,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或依照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辦法追究責任。(漳平市審計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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