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下發的“2017年國家網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要求”,福建省須承擔完成240個基礎監測點位的土壤監測工作,監測項目包括理化指標(土壤pH、有機質含量和陽離子交換量)、無機項目(鎘、汞、砷、鉛、鉻、銅、鋅和鎳)和有機項目(六六六、滴滴涕和15種多環芳烴)。監測技術要求中提出2017年土壤環境監測由省級環境監測(中心)站牽頭,組織3-5個地市級環境監測站完成樣品的制備和測試工作。
福建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接到任務后召集生態室、中心實驗室和質控室等相關科室進行研討。初步確定土壤采樣工作由各地市環境監測站執行完成,省站派人參加負責采樣點位的再核查和采樣質量控制工作;土壤樣品的制備工作由3-5個具備制備場所的地市站負責完成;土壤樣品測試工作由省站以及3-5個實驗測試能力較強地市站負責完成。目前省站生態室已完成2017年福建省土壤環境監測方案的編寫并上交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待環保部正式下發關于“2017年國家網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要求”的批文后,立即組織開展土壤監測培訓,進行野外土壤樣品采集工作。
(福建省環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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