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接群眾舉報,臨江鎮水東村附近河岸有非法采砂行為。浦城縣交通執法大隊立即聯合縣地方海事處,組織執法人員前往調查。
到達現場后,只看到岸邊的采砂設備,并未發現采砂船和工作人員。執法人員根據經驗判斷,船主可能知道有人舉報已停工,且將采砂船拖到上游隱秘處藏匿起來,于是執法人員沿著河道向上,果然在一河灣處發現了一艘采砂船,但由于船主不在現場,拍照取證后,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臨江鎮鎮政府,告知該鎮水利分管領導現場情況,并詳細了解了該采砂場基本情況和船主聯系方式。經了解該船業主名叫徐某,臨江鎮水東村人,下一步,浦城交通執法大隊將采取約談船主的方式,對該案件做進一步調查。
為切實做好2017年春運安全監管工作,消除內河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確保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浦城縣交通執法大隊根據轄區實際,進一步強化采、運砂船舶作業的安全監管,狠抓源頭,注重防范,扎實開展歲末年初采砂作業安全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