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泉州市交通委、發改委聯合出臺政策,將市級審批普通公路“工可”階段的評估審查和專業審查合并進行。
今后,項目所在地投資主管部門只需向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口受理”專窗提出申請,窗口當日便將項目申請材料分送發改委、交通委窗口同步初審,對符合要求的予以確認受理。此后,交通委將會同受發改委委托的評審中心,組織項目技術審查、現場勘察,并指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對“工可”文本組織修編,分別在承諾時限內向發改委出具行業審批意見和評估報告,最后由泉州市發改委依據交通委出具的行業審查意見和“工可”修編報告作出“工可”批復。
為切實提高普通公路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效率,對于路線全長少于5公里(含5公里)且估算總投資低于1億元(含1億元)的項目,則直接由泉州市交通委負責組織審查,并出具行業審查意見報泉州市發改委,發改委不再另行組織同一項目“工可”審查。(泉州市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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