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交通委著手調整涉企證照整合事項辦理工作,將由本系統市、縣兩級交通運輸部門辦理的6類22項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與工商營業執照合并辦理。
實施“多證合一”后,申請人在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直接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到交通運輸部門對應的服務窗口重復辦理“多證合一”涉及的被整合事項。
據悉,這6類事項分別是:道路運輸業務經營者(包括客運、普通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設立分支機構備案;道路運輸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注銷(不含道路客運企業終止經營);貨物倉儲理貨備案;貨運代理(代辦)備案;貨物運輸配載備案;船舶代理和客貨運輸代理業務備案等。
為切實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泉州市交通委將結合“雙隨機、雙公開”制度,強化部門主動監管職責,特別是對納入“多證合一”涉企證照整合后的監管工作,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及“信用福建”等公共信息平臺,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部門間和系統內部共享與聯合懲戒新型監管機制,對嚴重失信行為堅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泉州市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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