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大田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來到湖美鄉旺建村,巡回審理該村劉某某失火一案,并就該案予以當庭判決。
據了解,2017年2月13日,被告人劉某和丈夫廖某到大田縣湖美鄉旺建村“燈盞盂”山場開荒劈雜,在未經野外用火審批的情況下劉某使用廖某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雜草,時因起風,火引燃雜草后迅速蔓延引發森林火災,造成過火有林地面積35.5畝,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4770元。
在庭前調查階段,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劉某某患有身體疾病,如果乘車會致全身肌肉僵硬、抽搐不止,不適宜出行到法院開庭。有鑒于此,承辦法官當即決定將法庭搬到村里。整個庭審過程規范有序,現場秩序井然,吸引了不少村民前來旁聽,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還原了案件事實,并當庭判決劉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庭審結束后,法官們就地以案釋法,耐心地為現場村民講解該案涉及的法律法規,并將印有近幾年大田法院審結生態案件的宣傳單發放給他們,為當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承辦法官鄧錦軍表示,此次巡回審判目的就是以案例警示群眾,充分發揮庭審的教育宣傳功能,增加群眾的法律知識,提升群眾的法制意識,以后也將會以更多形式進村入戶開展法制宣傳,確保法制宣傳無死角。
大田縣人民法院肖琳
|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國際聯網備案
海峽風網 版權 所有©1997-2017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舉報郵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