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晉江市人民政府向新成立的青陽街道陽光社區股份經濟聯合社頒發全省首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證明書。該證明書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身份證明,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享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經營管理本組織集體所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省農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明旺到會并為股份經濟聯合社授牌。今年6月,晉江市被確定為國家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建立“政府、村社、專家、律師”四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出臺7份規范性文件,確保改革依法依規,嚴格保護群眾利益。下一階段晉江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2017年下半年,再完成第二批27個試點村股份量化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有經營性資產的約150個村社的改革,并健全完善市鎮村三級集體資產管理和交易平臺;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社的清產核資、成員界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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