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fā)布《關于創(chuàng)建“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的實施意見》。《意見》在稍早前發(fā)布的《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申報“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的基本條件、創(chuàng)建工作的開展程序、資金補助政策以及示范縣管理機制等。
《意見》明確,“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暫定100個,申報“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要基本滿足6個條件,包括發(fā)展基礎較好;群眾獲得感強;管理體制順暢;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基本實現有路必養(yǎng)、養(yǎng)必到位;質量安全基礎牢固。
《意見》還指出,交通部將給予每個全國示范縣1000萬元的一次性額外投資補助。補助資金用于符合交通部“十三五”農村公路投資政策的項目,包括: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加寬、農村公路路網改善工程、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危橋改造工程等。
根據《意見》,全國示范縣將通過對標遴選、縣級自查、省市核查、報部復核后在2017年8月15日前公布。(福建省交通經濟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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