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綜合實驗區漁業船員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意見表(暫行)》自2017年1月1日試行,提高了對漁業船舶載客、載貨等違法行為處罰金額的幅度,旨在進一步加強漁業船員管理,以保障漁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月11日,平潭支隊首次根據上述意見表處理了一起利用漁業船舶私載人員的案件,依法對當事人高某作出罰款人民幣壹仟叁佰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后,高某表示,處罰結果這么嚴厲,真是得不償失,再也不會因貪圖小利而利用漁業船舶私載人員。
臨近春節,平潭綜合實驗區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將繼續加強法律宣傳,提高漁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加大漁業安全檢查力度,依據《平潭綜合實驗區漁業船員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意見表(暫行)》對非法載客、載貨以及攜帶違禁物品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懲處,確保轄區漁業生產安全。
作者:平潭綜合實驗區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 官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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