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縣出臺限價商品房銷售管理暫行規定

2016-11-11 10:29:04     來源:     編輯:bj001    

最近,閩清縣政府制定了《閩清縣限價房銷售管理暫行規定》,《規定》明確了限價商品房準入條件。主要包括:一是申請人家庭成員(指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縣城城市規劃區及限價房項目所在鄉鎮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無自建房、商品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或其現有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房(不符合危房改建規劃或無改建經濟能力)的;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23平方米的。二是在閩清縣轄區內居住滿1年,具有閩清縣常住戶口的居民和農民;在閩清縣轄區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入編滿1年或連續繳交社保滿3年的工作人員;在城市規劃區內就業,連續繳交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的外縣戶口產業工人。三是申請人家庭為本縣戶籍居民和農民的,其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3倍(含3倍);特定群體的收入限制可適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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