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澤縣將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2016-11-09 16:54:04
來源: 編輯:bj001
按照國務院、國家發改委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深化價格改革工作任務的要求,2016年,全省縣級以上城市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縣物價局根據《福建省物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指導意見的通知》(閩價商〔2014〕156號)文件精神,認真制定了光澤縣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在召開聽證會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2016年縣政府第八次常務會研究同意,日前已正式出臺文件,主要內容:一是全面實行階梯水價制度。①民用水價格。對實行“一戶一表”的,第一階梯價格(25噸及以內)1.65元/噸;第二階梯價格(25噸以上38噸以內)2.48元/噸;第三階梯價格(38噸以上)4.95元/噸;對尚未實行“一戶一表”的,采取季節性加價,即每年6-10月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按第一階梯價格加價20%,加價增收部分專項用于“一戶一表”改造;對烈屬、五保戶、低保戶,按照階梯式水價8折執行。②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為2.50元/噸。③其它行業用水價格為1.80元/噸。二是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從現行的0.80元/噸,調整為居民0.85元/噸,非居民1.2元/噸。三是自來水公司應加快推進自來水“一戶一表”改造,確實無法改造的用水戶要采取抄表到戶的辦法,執行階梯水價。四是從2017年1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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