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占用消防通道 漳州多部門聯合執法

2016-11-08 16:39:55     來源:     編輯:bj001    

“通往天臺的消防通道,業主直接圈為己用,萬一發生火災怎么辦?”近日,漳州市龍文區消防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龍文區榮昌花園小區部分業主違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不少居民十分擔憂。接到舉報后,龍文大隊第一時間進行現場核實,發現該小區部分住戶存在將頂樓的消防疏散通道占用裝修,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影響居民逃生。為徹底解決該小區占用消防通道這一問題,龍文消防大隊聯合物業、社區居委會對該小區各類違規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并當場責令業主限期拆除。近日,龍文消防大隊聯合龍文區城管執法大隊、步文派出所等職能部門對逾期仍推三阻四,未能及時拆除的6處圈占疏散通道消防安全隱患進行強行拆除,使小區的消防安全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公共安全通道欲蓋房 

在榮昌花園廣場D座,筆者在現場看到,18樓一業主將頂樓消防疏散通道的一段隔墻拆除,把消防通道的原有空間和兩個露臺劃入自己的房間,并拆除原有的防火門改成防盜門,直接占為已有。“當初購房時,售房人員就說頂層是送的,我現在都裝修了,也投入了資金,如果拆除,很虧呀……”。“將公共通道改變其用途私自建房,此舉侵占了整棟樓業主的權利,影響整棟樓業主的疏散逃生……”三部門執法人員耐心對該業主進行勸說,深入分析占用公共安全通道的危險性,并責令該業主停止裝修恢復原狀。
  生命通道被加門上鎖

在榮昌花園廣場B座和C座,筆者看到部分業主在通往頂樓的出口加裝防盜門并上鎖。榮昌花園廣場B座和C座,均為25層高樓,頂樓梯間兩側各有一個安全出口通向樓頂,樓頂中間是一條消防通道,兩邊各有兩個封閉露臺。頂樓業主為了占用頂樓的封閉露臺,將露臺與消防通道之間裝上防盜門,將露臺用鐵皮一分為二成了個人空間。
  “消防通道作為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是火災發生時的‘生命通道’。為了一時方便,圈占公共疏散區域、占用消防通道等,一旦發生火災,將給小區其他業主生命財產帶來重大威脅。”龍文消防大隊防火監督員羅志明一一耐心向業主指出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危險性。隨后,隨行的幾名工人逐個對占用消防通道的防盜門和鐵皮進行拆除。
  消防法:重要安全通道不能封更不能占

“消防通道在突發火災時是被困人員逃至天臺,等待救援的必經之路,也可以說是逃生時的‘生命通道’。圈占公共疏散區域、鎖閉疏散通道的現象并不少見,給消防安全帶來的隱患卻常被忽視。”龍文區消防大隊大隊長孫高穹介紹道。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有明確規定:個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 作者:王文麗 朱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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