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時成立濕地公園管理機構。成立桃溪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委員會及項目建設指揮部,設立永春縣桃溪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局,并確定人員編制為12人。
二是制定通過濕地公建設總體方案。縣第十二屆104次縣委常委會、縣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福建永春桃溪國家濕地公園建設工作方案》,并對濕地公園建設工作進行了認真的部署。
三是完成濕地公園建設年度任務。完成濕地植物水環境計劃功能試驗,《福建永春桃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工程》《福建永春桃溪國家濕地公園生態恢復工程》通過專家評審,濕地公園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完成招投標并迅速展開設計,完成濕地公園周邊重點區位森林景觀工程建設,抓好公園內廢棄物集中清理、水質日常保潔、動植物資源及其生境保護,完成高垅許港溪河口濕地、東關生態河道濕地工程建設,完成濕地公園界碑、界樁建設,完成河道生態清淤工程。永春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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