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大力推行“八不”行為規范

2016-11-04 09:27:30     來源:     編輯:bj001    

為落實省文明委、省廳推進“八不”行為規范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提升中心干部職工的文明素質,推動文明城市建設,弘揚新福建文明風尚,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采取多種舉措大力推行“八不”行為規范。

一是積極落實上級文件精神。認真學習《關于推行“八不”行為規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宣傳方案,把推行“八不”行為規范作為加強黨員干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

二是向全體員工發出倡議,號召廣大員工強化自我約束,自覺踐行“八不”行為規范,增強文明意識,從細節做起、從小事做起,爭做文明公民表率。

三是充分發揮黨員示范作用。組織黨員專題學習“八不”行為規范,黨員干部不僅把“八不”行為規范切實落實到日常生活中,還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身邊的親朋好友在日常生活中規范自己的言行,做好推行“八不”行為規范的宣傳員,傳播正能量,培育新風尚。

四是注重形式創新推廣宣傳。制作“八不”行為規范宣傳專欄,分別在中心的科室宣傳欄、活動室和桂林村委戶外宣傳欄等顯眼位置制作張貼了“八不”行為規范宣傳畫;利用微信、QQ群等多種渠道積極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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