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晉江市召開第四季度漁業安全生產會議。會上,對今年臺風期間未按時入港的24艘漁船進行了通報處理。
其中,對17號“鲇魚”臺風期間,入港但未及時組織船員撤離的2艘漁船給予扣發本次 “鲇魚”臺風按時入港獎勵金;對未按時入港(撤離)的17艘漁船給予扣發2016年度臺風期間按時入港獎勵金;對臺風期間不服從執法管理,未按時入港(撤離)的4艘漁船扣發2016年度臺風期間按時入港獎勵金,并按照福建省黑名單漁船通報與處理辦法,列入漁船黑名單;對在第17號、第18號臺風期間不服從執法管理、不聽從指揮調度、未按時入港(撤離)的1艘漁船扣發2016年度臺風期間按時入港獎勵金,并按照福建省黑名單漁船通報與處理辦法列入漁船黑名單,同時扣留該船船長職務船員證書3個月,責令停產10天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據悉,在今年臺風影響期間,晉江市大多數漁船能夠按要求及時撤離作業區域入港避風,并及時組織船員撤離上岸。但仍有少數漁船不顧海上瞬息萬變的生產環境,不聽從指揮、不服從轉移指令、不及時轉移到位,給漁業安全生產造成了很大的隱患。今后,晉江市將持續加大對違規漁船的處理力度,確保海上漁業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晉江市海洋與漁業局 張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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