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司法局制定下發《南平市社區服刑人員分類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強化對各管理類別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措施,明確管理類別變更條件,規范管理類別變更程序,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貼近矯正監管要求的社區服刑人員考核辦法。
該規定將社區服刑人員管理劃分為嚴管、普管、寬管,不同管理類別社區服刑人員的處遇和監管措施不同。如酌情對同個管理類別中連續三次受到表揚的社區服刑人員,逐級降低管理等級;對連續考核未達規定要求的,提高管理等級。還對社區服刑人員實行表揚獎勵的條件作了具體規定,如社區服刑人員入矯期滿三個月且月考核達到90分以上的,可以給予表揚;違反監管規定受到書面警告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當月不予表揚。不同管理類別依據月考核結果進行調整,月考核辦法采取百分制,考核內容包括社區服刑人員認罪服法、遵守監管規定、接受教育矯正、參加社區服務等項目,貼近實際,易于操作,使管理類別調整操作更加規范,防止隨意變更,可有效調動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社區矯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提升教育矯正效果。
南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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