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海滄區修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

2016-10-13 09:37:53     來源:     編輯:bj001    

近日,廈門市海滄區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新修訂的《海滄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

海滄區于2007年5月成立首批法律顧問團隊,聘請專職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于2012年2月出臺《海滄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團工作規則》(廈海府〔2012〕29號),同時選聘9名律師組成新一屆法律顧問團,建立起以區法制辦為主導、吸收律師參加的區政府法律顧問團機制,對促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區各街道及城管執法局、建設局等單位也聘請了專職法律顧問。

鑒于海滄區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已具備較好的基礎,加上原有的《海滄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團工作規則》與當前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要求已不相適應,海滄區啟動了對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的修訂工作。新修訂的《規則》全文包括總則、組織管理、兼職顧問選聘、工作程序、工作紀律、工作保障和附則共7個章節31條,《規則》結合海滄區的區位特色,在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章節增加了優先選聘臺籍律師的相關內容。

( 廈門市海滄區政府法制辦)

分享到:
更多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國際聯網備案

   視聽節目制作許可證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互聯網出版機構 閩ICP備160236913號-1

海峽風網 版權 所有©1997-2017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舉報郵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