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水頭市場監督管理所接到一起投訴,投訴者稱一商家以抽獎中獎的形式,誘導其13歲的小孩花了1299元購買了一臺手機、一臺平板電腦以及一臺榨汁機,要求退款退貨。
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消費者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高額消費超出了其能力范圍,應屬無效、可撤銷行為。在了解了投訴者的訴求以及商家有調解的意圖之后,水頭市場監督管理所立即成立專案調解組,經過對商家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解讀之后,雙方達成了調解,商家同意退款退貨。
同時,南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呼吁:家長要加強監護管理和消費引導,讓孩子樹立正確健康的消費觀念;經營者要學法懂法、守法經營,在無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應謹慎對待未成年人的大額消費行為。
南安市政府法制辦
|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國際聯網備案
海峽風網 版權 所有©1997-2017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舉報郵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