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力解決行政審批過程中“不收件”“隨意退件”和“中梗阻”等問題,為申請人提供公正公平的政務服務,福州市公路局積極推行實施路政審批窗口無否決權服務機制。即:入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員對于申請人提出的需求、訴求,特別是涉及非標準化的申請,不能簡單直接地說“不行”,其行使否決權必須得到批準,并給申請人以合理解釋和引導的服務機制,做到“只設路標、不設路障”。
同時為確保申請人的需求和訴求得到及時有效的答復,當一線受理出現無法當場答復的新情況、新問題后,福州市公路局結合審批工作實際,形成貫穿窗口受理人員、后臺審核人員、審批決定人員的全服務流程快速研判機制,制定細化的“窗口否決”報批實施操作規范,并明確報批時間,除重大疑難事項需要開展專業性研究或專家論證外,其他需要研究或集體討論決定的,一般事項報批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特殊事項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保障申請人在最短時間內獲得答復和服務。 (福州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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