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出臺金融機構信貸風險處置獎勵辦法

2016-11-09 09:30:36     來源:     編輯:bj001    

南安出臺的金融機構信貸風險處置獎勵辦法規定:一、年末不良貸款控制在3%以內的、且對比上年度不增長的金融機構,按年末貸款余額分檔給予獎勵,其中年末貸款余額100億元以上的獎勵30萬元,年末貸款余額50億元以上100億元以下的獎勵20萬元,年末貸款余額10億元以上50億元以的獎勵10萬元,年末貸款余額10億元以下的獎勵5萬元。二、對當年處置不良貸款總量給予分檔獎勵,處置不良貸款總量達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5萬元,達1億元以上的給予獎勵10萬元,達2億元以上的給予獎勵15萬元,達3億元以上的給予獎勵20萬元,達4億元以上的給予獎勵30萬元,達5億元以上的給予獎勵50萬元,達10億元以上的給予獎勵100萬元。(南安市財政局)

分享到:
更多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國際聯網備案

   視聽節目制作許可證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互聯網出版機構 閩ICP備160236913號-1

海峽風網 版權 所有©1997-2017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舉報郵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