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設獎促進節能降耗發展循環經濟

2016-11-09 09:25:35     來源:     編輯:bj001    

一是支持企業節能生產。對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達30萬元、節能量達200噸標準煤以上且已竣工的,按節能量給予每噸標準煤300元、最高50萬元獎勵。

二是支持企業節材節水改造。對節材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達20萬元且提高原材料利用率10%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節水改造項目投資達20萬元以上的輕紡、電力、石油、石化、化工、造紙、食品加工等高用水行業年節水10萬噸、其他行業年節水5萬噸以上的已竣工項目,給予每萬噸節水量1萬元、最高20萬元獎勵。

三是支持企業能效對標。對列入國家能效“領跑者”的企業(或被評為行業能耗標桿企業)、終端用能產品、公共機構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3萬元補助。

四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列入國家、省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獎勵;通過自愿性、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獎勵。(福清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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