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將遏制“小火亡人”火災作為消防工作的重點之一,強化措施、重點防控,切實保障了轄區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頂層設計 強化統籌發動
高位部署。針對全市“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特點,泉州市政府認真分析研判社區、農村火災形勢,研究制定了6項工作舉措,要求各地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全力抓好農村(社區)居民住宅火災防控工作。
細化任務。泉州市政府下發《關于今年以來多起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的通報》,制定了任務分解表,對經信、質監、工商、住建、公安等13個部門的工作職責逐一進行細化。
落實責任。泉州市政府建立完善了政府分級負責的消防安全目標管理運行機制,以及政府督查、倒查和農村消防工作“包保”責任制,組織縣(市、區)、鄉鎮(街道)等各級政府、行業系統、村(居)委會逐級簽訂責任書。
貼近實際 健全監管體系
建立聯防機制。泉州市政府要求依托鄉鎮政府和公安派出所,以每10戶為單位成立1個聯防小組,在全市推行“十戶聯防”農村(社區)火災防范制度。同時,將治安和消防工作相結合,積極探索“一村(社區)一警”消防警務機制建設。
發動三級網格。泉州市政府依托三級網格責任片區,發動全市26470名網格員,要求以鎮(街道)網格力量每月不少于1次、村(社區)網格力量每周不少于1次的頻次,集中開展“四清一查”行動,共排查村(社區)1850個,清查違規電動車2.5萬余輛,查封“三合一”場所180家。
實行村(社區)自律。泉州市政府推動全市2451個村(社區)建立“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機制,對自查出的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按照自查表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訂應急預案,確保消防安全。
因地制宜 完善預防網絡
持續推廣“5+1”簡易消防設施。按照泉州市政府《關于開展重點應用場所配備“5+1”簡易消防設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泉州市消防支隊全面推動沿街店鋪、小作坊、養老院、福利院、殘疾人服務機構和老年人、殘疾人、兒童聚集場所等重點場所安裝應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目前,全市已配備簡易消防設施2.9萬余套。
優化微型消防站聯勤作用。泉州市消防支隊將微型消防站建設與區域聯防工作相結合,組織全市1085個微型站按照位置相鄰、行業相近的原則組建聯防工作小組,確保突發事故發生時,在自防自救中能夠變單兵作戰為合成作戰,變零散防范為成片防范,迅速形成群防群治網絡。
強化宣教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泉州市消防支隊采取 強化宣教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泉州市消防支隊采取專項宣傳與入戶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針對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等重點人員,發動官兵和消防志愿者等每周開展一次入戶宣傳、每半月開展一次集中宣傳活動、每月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廣泛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截至目前,全市共開展宣傳活動及培訓、演練180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20萬余份,營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宣傳氛圍。 作者:吳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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