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廈門市翔安區多措并舉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積極暢通行政調解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爭議,有效維護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行政調解工作有人抓。建立了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研究解決全區重大、復雜的矛盾糾紛,統籌協調跨鎮(街)、跨部門的行政調解工作。
二是積極強化制度保障,確保行政調解推進有方向。出臺了《廈門市翔安區行政調解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行政調解工作程序。同時,各行政機關根據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矛盾化解目標,規范、完善本單位開展行政調解的工作程序,確保行政調解工作依法、規范、有序進行。
三是加強各部門調解工作交流互通,促進“大調解”工作體系形成。行政調解是大調解工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翔安區積極建立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協調配合機和信息溝通機制,不斷加強與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訪局等單位的協調配合,同時借助仲裁調解、專業調解等各種資源和平臺優勢,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形成解決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廈門市翔安區政府法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