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汀縣司法局探索法律援助新模式見成效

2016-10-14 10:28:23     來源:     編輯:bj001    

為切實保障弱勢群體能夠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縣司法局按照“適應新常態、展現新作為”的目標要求,積極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力促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成效,做實做強政府民心工程。2015年以來,全縣共辦理援助案件685件(其中民事類639件,刑事類46件);共接待來人、來訪、來電咨詢1900多人次。主要做法是:

一、向上借力加強組織領導,夯實應援盡援工作基礎

一是加強法律援助窗口建設。為及時向廣大群眾和社會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詢,司法局在實行辦公室電話咨詢的基礎上,在司法局大廳設立咨詢窗口,打造政務公開大廳法律咨詢平臺,有力推進了我縣法律咨詢活動的深入開展。截至目前,共為1000多名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比上年同期增加300多人,增長30%。為進一步擴大辦事效率,我縣法律援助中心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增設了法律援助服務窗口,專門聘用了1名法律專業的工作人員,負責窗口的日常接待、案件受理等工作,實現專人、專職負責窗口法律援助申請的接待、受理等工作。二是加強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建設。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加大對法律援助的經費投入,經費保障能力不斷加強。今年又聯合縣財政局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和法律援助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并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調整后為民事、行政及仲裁等案件每件補貼1000-2000元,刑事案件每件補貼1000-2500元;在縣外(但仍在龍巖市轄區范圍內)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民事、行政及仲裁等案件每件補貼1500-2000元;刑事案件每件補貼1500-2500元;跨龍巖市轄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民事、行政及仲裁等案件每件補貼3000-3500元;刑事案件每件補貼4000-4500元;律師和法律服務人員參與法律援助值班和法律咨詢,每人每天補貼100元,極大調動了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三是聘請法律援助工作監督員。我縣法律援助中心聘請了5名監督員,有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縣檢察院等人員組成,不定期視察法律援助工作,推動全縣法律援助事業健康發展。

二、向下延伸完善網絡機制,暢通應援盡援受援渠道

一是完善法律援助“三級”網絡。近年來,我縣推動法律援助觸角延伸到部門、鄉(鎮)、村(社區),先后依托3個律師事務所、3個法律服務所設立法律援助辦案點、18個鄉鎮司法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8個村(社區)各確定一名法援聯絡員,同時在縣武裝部、縣消防大隊、縣武警中隊、縣婦聯、縣信訪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14個部門陸續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截止目前,基本全縣形成了“中心、站、點、維權崗上下貫通,縣、鄉(鎮)、村(社區)三級聯動”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網絡,極大地方便了偏遠地區求援的貧弱群眾,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在邊遠農村的知曉率,有效地擴大了法律援助輻射面。二是簡化法律援助受理審查程序。實行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人負責整個案件的辦理,對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的案件,限當日完成受理、審查、審批、指派工作。對材料不齊全的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立即向當事人解釋清楚,不推脫、不扯皮,堅持“馬上就辦”。對農民工、軍人軍屬、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等有特殊困難的受援對象,簡化受理程序、縮短審查時限、優化審批流程,免于經濟困難審查,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今年又進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門檻,將精準扶貧工作中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納入法律援助范圍,在2020年以前,此類對象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免予經濟困難審查,確實維護好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三是建立與人民調解、司法救助銜接新機制。積極探索非訴法律援助機制。倡導非訴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相結合的多元化援助方式,積極參與“大調解”對接,建立訴前調解機制,減少訴訟,降低維權成本,進一步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調解、和解的占結案數58%。同時,完善與公檢法的銜接配合機制,保證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促進案件公正審理,我局與縣法院、公安局積極協商,在法院、看守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15年以來來,我們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法院指派26件,檢查院指派案件6件,公安局指派案件3件。

三、向內整合完善管理制度,規范應援盡援工作流程

一是推行“點援”制度。為滿足全縣貧困當事人的法律援助需求,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務水平與辦案質量,我縣法律援助中心制定《長汀縣司法局法律援助點援制度》,即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可以從縣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15名律師名單中,像選擇醫生一樣,自主選擇一名律師為其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會根據某些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特殊性為當事人指派合適的律師,該舉措大大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二是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在建立案件旁聽、回訪長效機制的基礎上,今年制定了《長汀縣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查辦法》,明確了案件質量評估制度,成立案件質量評審委員會,對已辦結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季度進行一次質量評審,評查結果作為法律援助案件承辦機構、承辦人員年檢注冊時確認完成法律援助數量、質量、表彰獎勵和發放法律援助辦案補貼的依據之一。三是堅持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對重大疑難案件、群體性案件、影響社會穩定等案件,必須先由法律援助中心及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站負責人審查,報分管領導核查集體討論,最后由領導審批,法律援助中心負責實施。該舉措使我縣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四是對農民工法律援助進行探索。近年來,我們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大、仲裁或訴訟成本高、時間長、執行難的現實情況,法律援助機構在工作中結合實際,積極與縣勞動部門聯系,較多采取調解結案的方式并取得較好的效果。嘗試組建了專門的律師志愿團,通過開展專項農民工維權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農民工法律援助的社會效果。

四、向外造勢加大推廣力度,提升應援盡援社會影響力

縣法律援助中心把做好宣傳工作作為實現“應援盡援”工作的突破口,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認知度。據統計,2015年以來,共發放各種法律援助資料1萬余份,懸掛標語12幅,舉辦各類法律咨詢活動12場次,法律咨詢人數5000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難問題200多件,宣傳覆蓋面遍及全縣各主要村(社區),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傳效果。一是與“節日”宣傳相結合。我縣法律援助中心將農民工、無業家庭、殘疾人、老年人等列為重點法律援助宣傳對象,聯合有關部門在婦女節、兒童節、助殘日、重陽節等特殊節日里主動上門,提供法制宣傳和法律咨詢,積極引導群眾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與“法律六進”相結合。組織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深入農貿市場、企業、工地、學校等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特別是做好輟學、無職業、流浪乞討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兒童的教育幫助工作,解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政策、法律問題。三是與普法依法治理相結合。將《法律援助條例》等內容列入公職人員學法考試。同時將法律援助宣傳工作納入普法規劃,每年的普法宣傳月、宣傳日都設立專門咨詢臺,發放《法律援助便民指南》、《一次性告知單》等其它宣傳資料,展出法律援助宣傳圖片,懸掛法律援助宣傳橫幅,宣傳法律援助辦案流程,現場提供法律咨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全面、系統、廣泛地向社會各行各業人員宣傳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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