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前夕,湖北省發布《關于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實施辦法》,從師德師風建設、教師隊伍補充、培養培訓、生活待遇、獎勵扶持、編制管理、交流輪崗、責任落實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措施,以解決鄉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上不來”等突出問題。
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歐陽建平介紹,這個實施辦法在過去實踐基礎上進行了完善,各地新進鄉村教師將按照“總量平衡,退一補一”原則,及時填補離崗、退休教師空缺,確保鄉村教師“后繼有人”;對到鄉村及偏遠地區任教的高校畢業生,按服務年限實行以獎代償;加大師范教育經費支持力度,省屬高校師范類專業生均經費撥款系數從1.0調整為2.0;把鄉村骨干教師補助制度納入鄉鎮工作補貼,加快鄉村老師周轉房建設。
湖北省人社廳副廳長易望漢表示,按照這個實施辦法,職稱評審向鄉村教師傾斜,堅持“重師德、重師能、重奉獻”,不過分強調論文、學歷資歷,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也不要求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水平能力測試。
這個實施辦法還提出建立“湖北省鄉村教師關愛基金”,對大病、特困教師提供援助;建立“湖北省鄉村教師獎勵基金”,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鄉村教師給予獎勵。(記者李建平、俞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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