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9日電 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 重大爆炸著火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國務院安委會要求,山東省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組織有關部門抓緊進行事故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山東省安委會審查同意,以山東省安委會文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山東省負責批復結案并向社會公布。
國務院安委會還要求,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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