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鄭州市舉行文化和旅游行業疫情防控暨安全生產工作推進會,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按照要求,相關單位要加強娛樂、上網服務、演出、美術館、文化館、圖書館等場所疫情防控,嚴禁接待14天內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或14天內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旅居史,以及入境未滿21天且未完成7天健康監測等健康碼異常、行程不明的涉疫風險人員,防止出現“時空伴隨者”。旅行社不組團前往有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市、區),不承接有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市、區)游客,不組織中高風險地區游客外出旅游;暫不恢復出入境旅游和旅游專列業務。
由文化和旅游企業或行業組織主辦的以文化和旅游為主題的論壇、賽事、培訓、會議、演出等文化和旅游活動,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報批”原則,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周按要求向舉辦地鄉鎮(辦)公安部門和疫情防控機構雙重報備,經審批后方可舉辦。景區、星級飯店等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動承辦單位,要對主辦單位的報批手續進行審驗,不得承接報批手續不完整的活動。來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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