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個!魚丸小作坊也有生產標準了

作為“中國魚丸之都”,福州魚丸特色明顯。如今魚丸小作坊,也有了企業標準!

  近日,由福州市鼓樓區永和魚丸店申報的手工魚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已由福州市衛健委備案,并正式對外公布。這是全省首個以小作坊作為申報主體的魚丸企業標準,也是全省首個將生產工藝進行備案的魚丸企業標準。在此標準下,魚丸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工藝等都將有嚴格的執行標準。

  “鼓樓區結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要求,積極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助力小作坊提檔升級,切實保障轄區食品安全。”鼓樓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在我們的積極推動下,永和魚丸店‘開篇破題’,有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

  據悉,此次申請標準的鼓樓區永和魚丸,已入選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目前正在申報國家級非遺。永和魚丸國棉分店于2018年取得核準證明,是主要生產產品為自有品牌“永和魚丸”的小作坊,同年成為福州市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示范點。

  雖是小作坊,食品安全一點不放松。在政府部門指導下,這一小作坊積極開展軟硬件條件的升級改造。為發揮示范效應,鼓樓區相關部門還多次對小作坊的生產工藝進行調研,指導企業完善產品的各項工藝標準和品質指標,同時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為標準通過打下良好基礎。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標準還把“非遺”技藝和食品安全規范相結合。結合傳統制作工藝,詳細規定了魚丸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生產工藝、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要求等。

  “比如,標準中規定,成形后的魚丸要在90℃至95℃狀態的熱水中煮制7至8分鐘,這樣的細節非常豐富。”鼓樓區市場監管局負責人介紹,標準對于食安規定嚴格,魚類采購后,必須馬上進行加工處理,魚肉采集后,分盤冷凍包裝,分類保存,不得將各種魚類混合保存。原料肉采購選擇60公斤至80公斤的“三元豬”的前腿肉及五花肉,必須是新鮮、整塊的,不得使用冷凍過的豬肉或碎肉,禁止使用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豬肉。

  “魚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公布,將助推魚丸產業良性發展。同時,對其他小作坊也起到了很好的引領作用。”該負責人說。(記者 吳旭濤 通訊員 劉珺 余松海)

來源:福建日報

 

2021-11-26 13:22:17         來源:海峽風     編輯: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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