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評價監管倉的消毒是否規范、到位,根據《消毒技術規范(200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現場消毒評價標準 WS/T774-2021》等文件要求,福州市疾控中心于10月29日派專業人員組隊前往監管倉開展消毒效果評價工作。
福州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
(以下簡稱“監管倉”)
監管倉自2020年12月3日設立以來,對來自福州各口岸入境、儲存、銷售、加工、消費等進口冷鏈食物均統一進行預防性消毒,并隨機抽樣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對于檢測結果為陽性者,監管倉需進一步開展終末消毒,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險。
第一步,經與監管倉工作人員溝通協調,在保證監管倉正常運行的情況下,福州市疾控中心專業人員采取二級防護進入冷庫(-3℃~9℃),隨機抽取不同集裝箱的樣品共10件。按照布點要求,將菌片放置在每件樣品的六個面,并做好標記,轉送至低溫儲存庫(-17℃)。
第二步,待達到消毒作用時間后,將樣本轉運出庫,用無菌鑷子回收菌片并放入盛有中和劑的試管中,全程均保證無菌操作。
根據項目要求,福州市疾控中心實驗室正在對采集樣本進行實驗室檢測。
目前,國內多個地區疫情防控壓力持續增大,疫情形勢復雜。作為進口冷鏈食品進入福州的第一道關口,監管倉的消毒工作不容有任何漏洞與疏忽,市疾控中心將進一步規范監管倉的消毒作業,保證消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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