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將“馬上就辦、真抓實干”優良傳統作風貫穿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全過程,通過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助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減材料
該局按照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能減盡減、能壓再壓”原則,將申報材料總數由原來的190項縮減為124項,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制度改革,用最短的時間、最優的服務、最快的速度,把企業和群眾的事項辦理好。
減環節
該局印發《泉州市中心市區工程建設項目規劃管理過程中推行告知承諾的暫行規定》,對審批事項實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管理,對列入清單的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在申請人按要求承諾后,部門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承諾審批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
減時限
該局制定公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項目清單,明確由相關政府部門主導實施的未涉及新增用地、建筑面積的改造項目等12類建設工程,免于或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節省項目業主辦理時間。【福建自然資源公眾號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出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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