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州市推進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實施方案》,提出將進一步加大停車泊位供給,多措并舉緩解停車難題。
《實施方案》明確,由福州市資源和規劃局牽頭,集約利用土地,盤活現有資源新建一批、謀劃一批,形成項目清單,到2021年底,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高新區新建路外公共停車泊位7000個以上;同時科學合理利用道路新劃一批,創新泊位供給手段,提高停車資源使用率,2021年各縣(市、區)增設泊位不少于3萬個。
《實施方案》提出,重點針對居住區、公園景區、歷史街區、醫院、中小學、地鐵站點等區域,綜合利用城市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公交場站、學校、人防工程地下空間,充分利用高架橋下、高壓線下空間、已收儲未利用地、道路軌道建設邊角地、城市更新土地,利用機關、企事業單位閑置土地等建設停車設施;結合園林綠地、街頭公園林蔭下空間適當配建生態停車泊位;鼓勵原有自走式停車場擴容改造為機械式停車設施。
《實施方案》規定,利用高架橋橋下空間、道路建設邊角地等設置的社會公共停車場,結合道路統籌考慮方案,無需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用地、施工等許可手續;利用儲備土地、空閑場地、自有存量土地、廣場、其他公共設施或邊角地等設置的臨時公共停車場,通過聯席會議或其他綜合協調方式進行審定,無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現有地面停車位上建設兩層的機械停車設施,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用地、施工等許可手續。
《實施方案》強調,新建、改擴建項目按規定嚴格把關配建的機動車停車泊位數量,建設單位不按規定設計停車場的,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鼓勵新建建筑增加停車泊位并向社會開放,支持既有建筑物立體化改造增加停車泊位。
《實施方案》還提出,加強智慧管理、開展綜合治理、實施柔性執法、有關政策保障等方面措施,進一步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加強運營管理、推動資源共享、深化科技應用,完善停車供給體系,營造良好交通環境,切實解決停車難問題。【福建自然資源公眾號 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張飛燕 林益涵】
|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國際聯網備案
海峽風網 版權 所有©1997-2017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舉報郵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