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看到你們冷靜過后能夠感悟生活的不易,反省自己的不足,有朝一日破鏡重圓、闔家團圓。”日前,在案件調解好后,詔安縣法院家事審判庭潘法官依舊“不拋棄、不放棄”,用心撰寫了一封飽含溫情、充滿人文關懷的“法官寄語”,附在調解書后交給當事夫妻雙方,以期能讓他們有所觸動。這一份“法官寄語”,是詔安法院為民辦實事的有益嘗試。
事情起于8月20日。彼時,詔安法院家事法庭受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徐某第二次起訴到詔安法院,執意要與結婚18年的發妻陳某離婚。接手案件后,潘法官將雙方當事人通知過來做調解工作。問及離婚的原由,徐某一言不發。男方的親人則是一邊倒地支持女方,兩個子女也明確表示要跟母親共同生活。
潘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后,給雙方當事人的子女做了詢問筆錄,發現他們分別即將就讀初三和高三,遂語重心長地規勸他們努力學習,勿讓父母的感情問題影響自己的成長。而后,潘法官又對徐某進行教育,強調了父母恩情、父親感情、子女親情的重要性,希望他遇到問題不要選擇逃避和拒絕溝通,使用冷暴力既封閉自己也傷害家人。
調解工作持續了三個小時,但徐某依舊堅持離婚,陳某也同意。出于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宗旨,法院為他們制作了調解書,就子女的撫養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進行了處理。
“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糾紛,在處理家事糾紛時,要有更多耐心。家事案件很小,小到只是繁雜的社會矛盾中的一粒小‘分子’,家事案件很大,大到承載了所有家庭成員的權益和人生軌跡。”潘法官告訴記者,每盡一份心,也許就能多挽救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也正是出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考量,在當事雙方簽署調解書后,詔安法院發出了首份書面“法官寄語”。
(本報記者 黃杰 通訊員 沈于蕙 胡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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