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省廳下發《2021年全省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百日專項整治方案》,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安全生產百日專項整治。
重點整治任務
(一)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
將在建高速公路、國省干線隧道工程、現澆、懸澆、跨線橋梁,農村公路橋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陸島交通碼頭樁基工程全部納入重點整治范圍,對涉及上述重點整治范圍的農村公路項目、存在安全隱患的隧道工程、現澆、懸澆和跨線橋施工項目以及“三無”項目全部停工整頓,全面排查安全隱患,經檢查整改合格并經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復核確認后復工。
(二)道路交通安全領域
推進長陡下坡路段的安全治理和事故多發路段專項整治。壓實道路運輸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兩客一危”安全管理,嚴防高溫時段疲勞駕駛、車輛自燃、危貨泄漏爆炸等安全風險。
(三)水上交通領域
強化港口危貨特殊作業、裝卸環節安全管理,落實防高溫安全措施。組織開展渡口、陸島碼頭、水上旅游客運碼頭以及內河船舶、船員資質條件全面檢查。
(四)交通執法領域
嚴把貨物運輸源頭和路面“兩個關口”,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加快科技治超項目建設,推進高科技執法綜合監管。
(五)應急管理領域
梳理健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強化跨部門聯動,著力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
方案明確,在上述重點整治范圍基礎上,各地、各行業應結合地區、行業實際進行拓展,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圍。
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7月23日前),全面啟動百日專項整治。
(二)自查自糾(2021年7月24日至8月3日),各企業、各行業開展自查自糾,查擺本單位、本行業突出問題。
(三)集中攻堅(2021年8月4日至10月20日),集中力量開展重點整治任務攻堅。
(四)鞏固提升(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充分總結問題經驗,完善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相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各級各單位都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把百日專項整治任務納入第三、第四季度的重點任務,落細落實各項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各地主要領導要全面負責、親自部署推動;廳機關處室負責人、廳直單位主要領導要牽頭指導本行業百日專項整治;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細化措施計劃,有序推進、抓出實效。
強化監督檢查。百日整治期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港口管理部門主要領導每月會商調度、現場督導不少于1次,各分管領導每月不少于2次。省廳將組織開展在建工程項目省級檢查。十個省級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小分隊也將適時開展百日專項整治指導服務。各地要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落實把重大隱患按照事故處理的要求,辦理不少于1起將重大隱患作為事故進行處理的案例。
強化信息報送。實行兩周一報,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和廳直單位要及時上報工作整體情況和在建工程排查整治情況。(廳安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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