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特殊病種無需選擇定點治療機構,就診范圍進一步擴大。
門診特殊病種認定權限下放,醫療保障經辦機構不再進行審核確認……
福州醫保政策新變化來啦!
近日,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門診特殊病種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病種管理,更好地為參保人員辦理門診特殊病種提供便利。該通知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
變化一:特殊病種認定權限下放
過去,福州市門診特殊病種需由具備條件的醫院認定,參保人員持醫院認定的“門診特殊病種結算備案申請表”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登記備案,再在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即時刷社會保障卡結算。
從2018年11月1日起,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實行網上備案,實施范圍為福州市市屬及以下級別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或承擔醫保管理的科室負責辦理門診特殊病種審核和網絡登記工作。
新政策施行后,門診特殊病種的認定權限下放至福州市具備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根據醫學臨床診斷標準按規定予以認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不再進行審核確認。
此外,福州市醫療保障局正加緊與省屬醫療機構的溝通與協調,爭取省屬醫療機構盡快實現由醫院通過網上直接進行門診特殊病種審核和網絡登記工作。
變化二:就診范圍涵蓋全市定點醫療機構
在新政出臺前,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病種就診醫療機構的選擇分為兩個階段:
2001年職工醫保制度建立后,基本保險門診特殊病種經認定后,參保人員只能選擇1-2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就診范圍相對較窄。
2018年6月1日起,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進行門診特殊病種備案登記后,除可按原來規定的在我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中自主選擇2家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刷卡結算外,還可在我市已完成醫保智能審核平臺事前提醒功能改造端口接入的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刷卡結算。
新政施行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病種經確認后,無需再選擇定點治療機構,可直接在全市具有資質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就診范圍進一步擴大,極大地方便群眾就醫。
需注意的是,醫療保障信用評級為C級或D級的定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病種認定工作、不得進行門診特殊病種結算。
來源: 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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