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福建海事局組織召開了全面深化現場綜合執法機制建設宣貫會,徐增福局長、王華明副局長及機關相關處室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分支局及海事處人員在各視頻分會場參加會議。
會上,廈門、平潭、寧德海事局分別匯報了《意見》貫徹實施情況、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意見建議。局指揮中心結合各分支局反饋問題詳細介紹了《意見》起草背景,系統講解了福建局深化綜合執法機制的基本模式、實施流程及重點工作。最后徐增福局長作總結發言,肯定了“十三五”以來機制運行的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全面深化現場綜合執法機制是從講政治高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重要舉措,是“刀刃向內”提升海事履職科學化、專業化、效能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是著力打造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推進現場動態管控體系和管控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培養海事執法人才,全力打造海事執法鐵軍的重要手段。全局上下務必要端正認識、全力抓好新機制的深化實施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視,確保組織領導到位。分支局、海事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承擔起總負責、總協調、總督導的職責,分管領導要盯住、把關、督導,迅速將文件精神學習理解到位、部署落實到位,從嚴杜絕“上熱中溫下冷”的現象,切實建立“省局抓統籌部署、分支局抓總體推進、海事處抓具體實施”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機制建設運行。二是要強化擔當,確保責任明晰到位。省局相關處室必須要將本部門對口的業務工作融入綜合執法機制,并做好人力資源和執法設施設備保障;分支局要摒棄“二傳手”思維,按照職責要求落實好支撐、督導、協調、保障工作;海事處要關注好每一個執法細節、落實好每一項執法任務、關閉好每一個問題隱患,確保新時期現場綜合執法機制在基層建設不走樣、運行有質量。三是要抓好重點,確保支撐保障到位。全局上下要重點抓好綜合指揮室建設、任務流轉閉環、配套文件修訂、信息化系統建設、辯證處理好幾個關系等五項重點工作,從根本上解決全面履職意識不夠到位、基層基礎基本功不夠扎實、現場監管執法不夠有力等問題,切實提升海事履職科學化、專業化和效能化水平。
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將根據本次會議精神,三級海事機構同頻共振、全力抓好現場綜合執法機制建設,明確關鍵領導責任,強化系統建設,精準管控督導,確保綜合執法機制在兩個層面和兩個界面運行好、四個重點支撐機制建設好、四項綜合保障工作落實好、四個具體實施環節實踐好,推進海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服務建設“海上福建”和福建全方位高質量發展戰略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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