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明市交通運輸部門在開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黨百年”安全生產集中攻堅專項行動中,針對某貨運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三千元的處罰決定。這是市交通運輸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案)相關規定,針對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方面違法行為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5月24日,市交通運輸部門執法人員到某貨運公司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時發現,該企業3月及4月兩次組織內部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在簽到表上,四名學習人員的簽名筆跡前后一致,但是學習現場照片中的人員前后不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該企業行為已涉嫌違法。經調查取證,市交通運輸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了立案并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下一步,市交通運輸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通過以案促改,嚴格要求交通運輸企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賦予的職責,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升安全意識和知識技能,保障企業生產安全。(三明市交通運輸局、廳安監處)
|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國際聯網備案
海峽風網 版權 所有©1997-2017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舉報郵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