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2000萬!莆田市出臺扶持港航發展政策

為推進港口高質量發展,強化港口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6月2日,莆田市財政局會同省湄洲灣港口發展中心印發了《莆田市港口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每年2000萬元的港口發展專項資金進行細化安排,補齊莆田市轄區港口弱勢領域短板,促進多式聯運發展和港口大宗貨物貿易落地。

2020年底,莆田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全方位推進莆田港口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設立每年2000萬元的港口發展專項資金。此次出臺的《辦法》圍繞全方位推進港口高質量發展的目標,緊緊立足于加快商貿物流業發展這一基本主題,主要集中引導三個發展方向:

一是促進港口商貿物流業發展,對經莆田港口海鐵聯運、水水中轉的大宗散貨及木材商貿給予獎勵,推動莆田港口從裝卸港向樞紐港、貿易港轉型發展,更好融合于城市、產業發展。

二是推動打造莆田市轄區港口集裝箱運輸體系,引導發展“莆田-廈門”集裝箱穿梭航線、開通內貿集裝箱班輪航線、開展建設集裝箱場站(修箱點)建設等,強化港產適配,補齊港口集裝箱發展短板。

三是鞏固發展莆臺商貿海運航線,鼓勵開通莆臺商貿海運航線、開展對臺中轉和客滾直航業務等,密切莆臺經貿聯系,支持交通運輸強國福建先行區示范項目海峽兩岸大宗散貨物流基地建設。

《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3年,同時還規定了資金申報、審核和下達程序,監督與檢查等內容。(省湄洲灣港中心)

2021-06-15 10:35:27         來源:海峽風     編輯: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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