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政府近日印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市級財政按照規定對列入市級示范點規劃編制經費及小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給予適當支持;縣級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加強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支持。
《實施辦法》提出,要堅持先規劃后建設。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或村莊規劃的,不得批準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要建立縣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負責的鄉村規劃編制委員會,統籌推進“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科學安排農村宅基地布局。
《實施辦法》要求,要加強用地保障和建設審批。縣級政府進一步完善“一戶一宅”認定標準,細化以戶為單位分配取得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條件和實施辦法。農村宅基地涉及的農用地轉用審批事項依法委托縣級政府實施。由縣級政府根據農村宅基地用地需求,及時審批農用地轉用后,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具體宅基地地塊。農村宅基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單列安排,專項保障、實報實銷。涉及占用耕地的,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不得收取耕地開墾費。
《實施辦法》提出,要優化農村村民用地建房審批。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農村獨棟式、并聯式、聯排式自建住宅不得超過三層。鄉鎮(街道)要建立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工作協調機制,負責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
《實施辦法》重申,要強化農村住宅建設管理。鄉鎮(街道)要加強對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申請、審批、建設、驗收的全過程監管,整合現行農村宅基地管理“三到場”和農房建設安全管理“四到場”要求,實行村民住宅建設“四到場”制度,即: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批放到場、施工關鍵節點巡查到場、村民住宅竣工驗收到場,建立村民住宅建設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實施辦法》明確,要規范舊宅基地管理。嚴格落實“一戶一宅”,強化“建新拆舊”管理。易地新建住宅先拆后建的,優先安排宅基地;先建后拆的,村民應與鄉(鎮)、村簽訂三方協議并作出承諾,新建住宅竣工驗收后,須在6個月內將舊宅自行拆除或交村級組織處理,舊宅基地退還村級組織統籌使用;未按照協議約定拆除舊宅、退還舊宅基地的,鄉(鎮)、村應督促村民自行拆除,經催告仍不履行的,由鄉(鎮)、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拆除舊宅、退還舊宅基地前,不予辦理新建住宅的不動產登記手續。同時鼓勵將閑置廢棄、零星分散的農村宅基地復墾為耕地。探索推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并優先用于舊村復墾、廢棄礦山治理等補充耕地項目,提高補充耕地質量。
《實施辦法》強調,要堅決查處農村違法占地違規建設等行為。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嚴守耕地紅線,對農村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實行“零容忍”。鄉鎮(街道)要加強日常監管,及時發現、有效制止違法建設,發現正在進行的違法建設,責令違法建設當事人停止建設,并對違法建設依法組織拆除。對超審批面積或超審批層數建房、違規搭蓋彩鋼屋頂的,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海峽資源報 呂洪榮 陳尚斌】
|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國際聯網備案
海峽風網 版權 所有©1997-2017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舉報郵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