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省湄洲灣港中心對轄區某普貨碼頭企業超出車輛載貨定額裝載貨物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這是湄洲灣港開出的首張港區源頭治超罰單。
該企業為載貨定額16.34噸的車輛裝載沙子69.54噸,超出車輛載貨定額53.2噸。其行為屬于超出車輛載貨定額裝載貨物的違法行為,最終該企業被處以1.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2021年2月1日起實施的《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增加了港口企業超限超載等相關規定。下一步,省湄洲灣港中心將加強港口企業裝載行為監督檢查,對超限超載的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處罰,進一步強化港口裝載行為安全監督管理,切實做好港區源頭治超工作。(省湄洲灣港中心、省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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